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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學工作者都討論什麼議題?:一份來自台灣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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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分享比較薄一點,介紹文章,原本是想跟人介紹科技部的這份調查報告。感覺效果還可以,在wechat公眾號上的點閱數還過得去,至少比之前寫的一些微硬文章好,雖然朋友間看起來不怎麼樣就是了 = = 這次推送隔了一段時間,一方面也是自己在前幾個月有些問題一直沒解決,當然目前也是,希望早點好。斷斷續續寫了些東西,但都不成一份完整的稿子,有點哀傷。   台灣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每十年會製作一份「熱門及前瞻學術研究議題調查」的調查報告,分析外國學界的研究近況與台灣學界的現況,供學人參考。本次介紹,則整理了哲學學門(僅「倫理學、法政哲學領域」)、法律學門與政治學門的調查報告,條列其中的議題清單,提供讀者一個對近期趨勢的理解方便。另外,本文將調查報告的評述置於前,讀者可逕自跳到文章中段,查看議題清單,而對調查報告或個別議題的完整評述有興趣的讀者,不妨至人文社會研究中心的網站上下載調查報告全文(連結,請見文末)。 歐陸哲學,近年不少「動物」問題的討論 調查報告碎碎念   關於調查報告的評述,分為兩個部分:(1)調查報告如何看待「熱門議題」?(2)這三份調查報告有什麼的的特色與差異,以供讀者對於本份議題清單有基本的理解。   首先,如何看待「熱門議題」?哲學學門與另外兩個學門有相當大的差別。法律學門與政治學門的調查報告,在製作上一開始便以台灣本土研究與國外研究進行對比,對於國外研究有較強的主體性與選擇,一言以敝之:挑出具有前瞻或熱門性、且值得台灣學界重視的研究議題。而哲學學門,可能受限於台灣哲學的發展程度,還是以研究國際期刊的議題為先,再試圖對比、整合,但調查報告的作者們仍明確地表示對熱門議題的看法,在2007年〈「哲學學門熱門及前瞻學術研究議題調查計劃」成果報告〉的結語中提出了三點: 一、由國際接軌、期刊調查的角度看,熱門議題應只是參考項目,可借以研判國內哲學研究的相對優勢,提供個別研究者可能或可行的取徑,而非確定重要議題或擬定相關政策的依據。 二、本調查工作沒有對前瞻性議題做任何實質界定,只因哲學研究的論述傳承、議題設定、立論方式原本就相當多樣。強行做出統一的實質定義,反而可能阻礙哲學的豐富發展。 三、在國際重要期刊發表哲學論文,是接軌國際、深化哲學對話的具體作法,但不可因此忽視中文環境里哲學研究的經營。接軌應是經營...

法何以生?法何以全?:從《管子》和《經法》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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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內容改寫與縮寫自以前寫過的文章和筆記。介紹黃老道家,或說齊法家的「法」概念。今年第一更,最近有許多問題,暫時沒寫什麼,希望越來越順利。 本篇文章簡介: 儘管中國古代與現代的學術風氣不同,《管子》各篇的作者們可能並不重視「法」「道」關係的形上學基礎,但這種對於「道」的運用傾向,或許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齊法家的「法」概念特色,或是「因道全法」究竟是整全什麼樣的法。 前言   中國思想的發展上,《管子》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書中對政治、法律與經濟等方面的闡釋,一直是歷代學人討論的熱點,尤以漢唐兩代為盛,綿亙至清。由於《管子》一書篇幅龐大,各篇文章的來源不一,思想跨度廣大,要如何理解《管子》的「法」概念一直是個費解的問題。   在思想史研究中,一般將《管子》視為稷下學宮的論文集,呈現了各家學說底發展與合流的過渡階段,重點在於呈現戰國中晚期齊法家的「法」概念於法家思想史的歷史意義,探討其「援道入法」的理論特色。本文則試圖為讀者提供一個齊法家「法」概念的簡明介紹,首先,分析「道生法」與「因道全法」兩個命題,說明「法」與「道」的意涵;其次,比較《經法》與《管子》對「法」與「道」的論述,探究兩者論述上的異同,以闡述戰國中晚期齊法家對「法」「道」關係的理解。   帛書《黃帝四經》 一、 「 法 」 與 「 道」   在說明「道生法」與「因道全法」的基本意涵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理解《管子》一書對於「法」的使用方法。 [1] 再理解一般如何理解齊法家的「法」概念。   《管子》中,「法」通常指的是法令、法則或評判標準,常見兩種使用方式:( 1 )「法」獨立使用,通常意同「令」,理解為法律或法律命令;( 2 )「法」「令」並用或同時出現在同一個段落中,「法」是指法律的評判標準,「令」則理解為法律、法律命令。另外,在〈七臣七主〉中有一個孤例,是同時使用「法」、「律」與「令」,是從效用的角度解釋,將「法」理解為法律制度,「律」理解為評判標準, [2] 「令」理解為法律命令,這三個詞彙的使用接近現在華語對法律層次的區分,儘管背後代表意涵不盡相同。 (一)道生法   我們一般視「道生法」為齊法家或《管子》的核心主張。「道生法」是《經法》的〈道法〉開篇提出的命題,《經法・道法》主張「法」這...

他者眼中的中國施派:記一場新書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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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文章,是我上週末參加的新書發表會的筆記一部分摘取出來的。這次更新肥腸快了,在公眾號的推送後,不到12個小時的現在,我就更新拉。最近幾天,也真的要閉關,密集寫點東西拉 = = 另外這篇的預設讀者群是大陸讀者,所以有些人物的譯名不是按照台灣或台灣學界通用的翻譯名稱,但我是台灣人。 最後,希望台北雨不要一直下,不然玉宣會發霉的! 前言   2540年,倫敦,某間霉臭的咖啡館裡,愛麗絲隨手點開一部介紹21世紀中國政治思潮的紀錄片,她潤潤唇,看著大紅色的花海飄過耳鬢,旁白緩緩說道:「21世紀初的中國,大致延續了上個世紀末中國新左派與自由主義之間的爭論,直到劉小楓等人對列奧・施特勞斯與卡爾・施米特的引進,一時激起了中國人對於西方古典學、政治思想史與政治哲學等方面的興趣⋯⋯」   當代中國的政治思潮,除了上世紀90年代的中國新左派與自由主義之爭,近年來最受中外學人關注的議題,也許是中國施派及其可能帶來的影響。對於如何評價中國施派,中文世界雖然已經有許多評論,但在細緻的理論分析上,似乎仍需要更多的討論。關於這份空缺,中文世界的台灣暫時交出了一份階段性的成果。   今年2月,蕭高彥與馬愷之(Kai Marchal)主編的論文集,《卡爾・施米特與列奧・施特勞斯在中國:重界政治》(Carl Schmitt and Leo Strauss in the Chinese-Speaking World:Reorienting the Political)一書由列克星敦出版社(Lexington Books)在美國出版。並在11月17日,於台北的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舉辦了新書發表會,邀請兩位主編與兩位作者,介紹他們在本書的學術工作,並談論了他們對於中國施派的一些看法。   本篇文章,筆者簡記本次新書發表會的部分討論,提供讀者一些熟悉他者與陌生他者對中國施派的看法,祈使讀者有興趣閱讀該書、思考相關議題。關於內容摘述與轉述的問題,如解釋學理論所述,作者是第一讀者,對於記述對象的描述不免有偏差或過度之處,還請有興趣的讀者質驗於《卡爾・施米特與列奧・施特勞斯在中國:重界政治》,以求貼近各位學人的真實。 《卡爾・施米特與列奧・施特勞斯在中國:重界政治》 14年的研討會   《卡爾・施米特與列奧・施特勞...

你是一個有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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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上次更新有點久,雖然這篇縮減版的短文,15號就丟到《城與邦》上拉,不過又有點犯懶,這就不多提。話說這陣子,台北一直下雨,整個人快發霉了 = = 前言   在關於身份的討論中,常涉及兩類問題:認同問題、政治理論的人論問題。認同問題,探討認同在政治共同體的組合與穩定性之間的關係,例如族群融合、不同價值群體間的溝通。另一方面,身份也指涉著共同體的人論基礎——人的身份,這涉及到不同政治理論各自預設著的人論基礎,也就是理想社會中的成員(公民)是什麼樣子,或是說,什麼樣的人是符合理想社會對其成員的資格要求?我們可以說,不同的政治理論不論是否明示或暗示,都可以發現到該理論所預設的基本人論,不論是對於現實社會的描寫,或是對理想社會的期望,尤其對於一個希望描述理想社會是如何可能的政治理論,這都是其無法避免要去追溯的內容。   於此,筆者引介保羅・呂格爾(Paul Ricoeur,1913-2005)的認同理論,呂格爾認為在個人身份認同形成的階段,就已然蘊含著個人對他者的政治義務(例如,對於自我的道德義務,與他人共同在一個正義的體制中生活),在這之中,“能力”是我們探討認同的基礎,畢竟如果我們是一個沒有能力的人,又如何對自己與他人負責。在這篇文章中,首先,探討能力與身份的關係,我們可以發現政治哲學在處理能力問題時,常有一種將能力扁平化的問題,儘管他們可能認為能力是開放的,而不是某些特定的衡量指標。其次,在扁平化的問題上,筆者試圖以呂格爾的能力論述審視,並認為如果我們支持呂格爾對能力的看法,我們便可以免去這種問題,並重獲能力在政治語境下的豐富意涵,但另一方面,也指出呂格爾能力論述應用的局限。 詮釋學家保羅・呂格爾 一、身份與能力   “身份”本身就是極具爭議的議題,政治理論免不其然遭其所害。例如我們所熟悉的羅爾斯,某些自由意志主義者與持有基督宗教信仰的哲學家與神學家便反對羅爾斯的正義論預設著過多的人論,使得現實中大多數人無法成為理想社會的一員。在這些大大小小的討論中,“身份認同”與“能力”也常是爭議的焦點,但究竟什麼是“能力”?或我能說我是一個有能力的人嗎?這類對於某些哲學家來說,卻是一個相當模糊、甚至他們可能也不覺得重要的問題。   如何銜接認同問題與人論問題,顯而易見地,就是通過不同的政治理論對於共同體的最小組成單位“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