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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與教育的關係:淺論柏拉圖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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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端午節,湊個熱鬧,發一篇。這篇短文,是之前在知乎看到一個問題,詢問柏拉圖的正義與教育的關係,剛好在閱讀《理想國》「正義的城邦」的存在條件的段落。覺得柏拉圖對「勇氣」的討論,其實和教育息息相關,便順手答題寫了點,這篇短文,是把之前寫的答案稍作整理。 提到柏拉圖的教育觀點,關於「勇氣」的討論,我覺得和現在台灣常討論的歷史教育問題挺相關的,不論是說大中國也好,台獨史觀也好,有一個重點都是在利用教育對人習慣與思考模式的影響,試圖把某些他們認為是好的東西,利用教育來固化給小朋友們。在這個意義上,我覺得和柏拉圖排斥詩人之教挺接近的。 這兩天在寫一篇介紹的筆記,如果順利的話,應該會放到《城與邦》的推送。希望週五更新時,可以放上來。以下就不多廢話拉。 對柏拉圖而言,如何看待正義與教育的關係?   也許我們能去思考教育與「建立一個正義的城邦」的關聯。回顧《理想國》第四卷427以下的內容,柏拉圖在這裡討論那著名的四樞德:智慧(Wisdom; Sohpia)、勇氣(Courage; andreia)、節制(Temerance; sophrosune)與正義(Justice; Dikaiosune)。   關於教育與正義的問題,要先知道教育關乎的是哪個「德行」,再來是該德行的作用。   在《理想國》的許多段落中,我們看到對於教育的討論。那麼教育所謂何事?是教人以實踐智慧的智慧嗎?還是使人節制以服從良善與菁英的統治嗎?大家都懂這些道理,那為什麼人還需要教育?有一個德行,我們還沒討論到——「勇氣」,我認為對柏拉圖而言,「勇氣」才是教育行為的本質,教育的目的在於幫人固化某些性格與反應。就是是使人不改其行、不變其志。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只關心如何區分「好的教育」與「壞的教育」,只確認教學的內容,那我們可能忽略到「教育」的本質是什麼。   教育為什麼是一種「勇氣」?柏拉圖認為「勇氣」是一種保全,就如同法律通過教育所塑造的,使人循規蹈矩。他用「染色的布」的比喻來說明勇氣的效果,他認為教育如同染布,如果我們將布料染好色,那麼布料就不會被肥皂或有皂性的洗滌劑給去除顏色。換言之,「勇氣」之於人,一般來說就是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臨危不亂,自然而然。更具體地說,就是當人碰到那些他認為恐怖且可怕的事物時,也不會改變他的反應,這就是「勇氣」。   因此,教育的目的不在...

法律正義就是公平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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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也是一篇舊文轉貼,不過和昨天 〈「義」即統治者本分:董仲舒的觀點 〉 有關,主要和「正義作為一種評價性話語」有關,同樣也是在《城與邦》的一篇寫作。預期每週可以推送兩次,跟我喜歡的某位小說家一樣,記錄一些自己最近的閱讀想法或小文章。   回到這篇文章上,現在看來這存在著不少問題,這在寫作的過程也有多少有意識到,如果細看來看: 對Hart的觀點有些過於延伸,法律哲學家未必同意,他對「正義」討論並沒有那麼強的實踐意涵,在《法律的概念》中主要還是防禦性的論述。 對於某些基本問題的描述手法比較生疏。(當然這樣說,並不代表現在筆力好上許多) 對Finnis的「共同善」概念還有很多細節沒能理解清楚,尤其是「義務」的轉換問題。 族繁不及備載。   最後,附上一篇政治嘲諷漫畫 “The French Wolf and the Siamese Lamb” (1983) 。 前言   夜半鐘聲,酒酣耳熱,人們總捫心自問正義何在,思索艱澀的哲理,翻開《悲慘世界》,沈澱在三十年代的湖南農村。在這些時刻,人們總不免思考正義是什麼,回顧過往,有人認為正義是強者的利益,有人說正義是歸還所欠之物,有人覺得正義是損敵益友,甚至可愛就是正義,但在不同的脈絡下,這些理解都能得出相反的結論。   一般來說,我們常用正義兩個字來檢視政府,藉以評判施政與法律的好壞。對哲學家來說,他們更關心當你在運用正義這個詞彙時,你在說什麼。關於「正義是什麼」的問題,哲學家們自古以來議論不迭,分歧不斷,即使許多自由主義者都肯定正義即公平,但有人認為公平就是機會均等,或有人認為資源平等分配,才是真正義。不論如何,如果我們同意「正義即公平」,即「公平正義」的話,那麼我們在面對某些帶有性別歧視、種族歧視的政策與法律時,似乎很難說它是不正義的。回想上個世紀,美國對女性投票權的差別待遇、英國公園對有色人種的使用限制,甚至是納粹制定的法律,這些法律與政策,都是經由公平公正的程序產生,符合執法上公平公正的要求,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不因為某些人的特殊狀況而有所改變。吊詭的是,我們並不認為這些符合公平原則的都是正義的,如我們所知,時過境遷,這些法律與政策,伴隨著人們對人與正義的理解的改變而煙消雲散。那麼,究竟正義是什麼?是平等還是蘊含著其他價值呢?   ...

「義」即統治者本分:董仲舒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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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一篇最近的舊文。寫這篇短文時,一方面是除了課程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好奇中文語境下的「義」是什麼問題,便選了這樣的資料介紹。 這篇短文,一開始是放在《城與邦》的微信公眾號、知乎專欄,後來又放到《城與邦》的Blogger的。這篇的版本,和Blogger的版本一樣,標題有修改,結語也略有不同。也許改天有機會,單獨介紹董仲舒的東西。 前言 什麼是「仁」?什麼是「義」?每個人都能侃侃而談,若再進一步追問,孔子的「仁」,孟子的「義」,隨捻一句:「義者,宜也」,我們似乎對「仁」、「義」有著一些既定的看法。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常用「不仁」、「不義」來評價某些人、某些事,但當我們在說「仁」、「義」時?是在說什麼呢?   在之前的文章中(見《法律正義就是公平正義嗎?》),我們介紹了西方語境下的「正義」,亦略及中文語境下的「義」。曾有讀者留言問道:「義」難道不包括孔老夫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難道這層含意不那麼優先嗎?當然,考諸舊文,顯然「不」。但「不」卻向我們浮現出一個問題:在中文語境中「義」是什麼?短文則試回答這個問題。   對「義」的思考,筆者從董仲舒出發。在那,我們尋找的,不是董仲舒對於漢代以降中國傳統的權威,而是其寫作所揭露的問題,可以說孟告之辨後,對於「義」再次精密。在《仁義法》這篇文章中,董仲舒試著貫通先秦儒家來理解「義」觀念,從「仁」、「義」的明確化,到對政治權威的維持與「禮」基礎的延伸,為我們重新檢視《春秋》的褒貶法門。   本文,首先,說明「義」的基本意含,及先秦儒家的使用方式與問題脈落。其次,說明董仲舒為何要重新探索「仁」與「義」,及他如何處理。最後,簡單評述董仲舒與先秦儒家的差異,並指出在董仲舒謹守儒家思想的條件下,如何處理「義」作為評價性語言的問題。 一、什麼是“義”? 對儒家說,什麼觀念是最重要的?誠如韓愈《原道》所示,「仁」、「義」二字。凡略懂中國文化的人,都知道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仁」,並能對「仁」、「義」侃侃而談,家事、國家、天下事,事事入理,連性愛這件大事,都得是敦倫之事。   那麼什麼是「仁」、「義」?在一般的說法中,我們似乎這樣子看:「仁」是指多個人,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關,常說你要仁愛他人、君子要有仁人之心,「義」則是指一個行為對不對,例如俗語說不義之行。因此,我們似乎這樣子看,「仁」是指與他人...